- 香港按「地域來源」徵收利得稅。Amazon 收入是否課稅,取決於你的核心營運(如採購、上架、客服)是否在香港進行。
- 有限公司首 200 萬港元利潤稅率為 8.25%,超出部分為 16.5%;獨資業務則分別為 7.5% 及 15%。
- 為牟利經營 Amazon 網店必須辦理商業登記。獨資業務若月均營業額不超過 HK$30,000,可另行申請豁免登記費。
- 香港有限公司須填寫 W-8BEN-E,個人賣家填 W-8BEN。港美之間沒有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處理亞馬遜賣家稅務時,最常見的誤解是以為「賺美金、用美國伺服器」就不用交香港利得稅;又或在 Amazon 後台填錯美國稅表。
究竟亞馬遜銷售要繳稅嗎?關鍵在於利潤來源地。香港稅務局看的不是網站或買家在哪裏,而是你的核心營運(如採購、簽約、上架、客服)在哪裏進行。
本文按稅務局及美國國稅局(IRS)指引,拆解 Amazon 賣家利得稅的判定標準與扣稅原則、商業登記的合規要求,以及香港公司和個人賣家應填的美國稅表,助你避免誤墮稅務陷阱。報稅前,可先讓會計及報稅服務整理你的 Amazon 銷售紀錄。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並非稅務意見。
在 Amazon 賣貨要交香港利得稅嗎?
視乎利潤是否「源自香港」。香港實行「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要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就必須繳交利得稅:
- 在香港經營業務
- 從該業務賺取利潤
- 利潤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即源自香港)
買家或網站在外地,不代表自動免稅。
- 離岸收入免稅:在海外產生的利潤,即使款項匯回香港銀行帳戶,也毋須課稅。
- 關鍵在實際營運:即使 Amazon 店舖設在美國、買家全在美國,只要你的核心營運(如採購、定價、上架、客服)是在香港進行,利潤仍屬「源自香港」,必須繳稅。稅務局看重的是你的實際營運安排,而非伺服器或買家所在地。
稅務局如何判斷 Amazon 利潤是否「源自香港」?
稅務局評稅的核心標準非常直接:看你做了甚麼去賺取利潤,以及在哪裏進行這些活動。
Amazon 賣家最易忽略的 2 個稅務規則:
- 電話、傳真及網上訂約:《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 21 號》指出,在香港以電話或傳真訂立買賣合約而沒有離港,合約會被視為在香港訂立;網上落單和處理訂單,一般亦按同一原則判斷。
- 利潤不設分攤:貿易利潤只會「全數課稅」或「全數不課稅」,無法按比例拆分。
電子商貿的利潤來源判定(伺服器所在地非決定性因素):
根據稅務局指引,網站伺服器設在外地並不代表利潤源自海外。稅務局主要審查以下核心業務的發生地:
- 採購:與供應商洽談、落單及簽約的地點。
- 銷售:定價、上架及處理訂單的地點。
- 營運:管理存貨、安排物流、處理客服及收款的地點。
你的利潤是否真的源自香港之外?稅務局在審視「離岸收入免稅」時,會著重調查這三大營運環節,而非僅看網站或伺服器的位置。即睇你的業務是否經得起審查!
Amazon 賣家常見營運安排與稅務判定:
| 你的實際營運安排 | 稅務局的初步判定 |
|---|---|
| 在港遙距營運:在香港進行採購、定價、上架及客服,僅將貨品存放在海外 FBA 倉庫。 | 合約視作在香港達成,利潤一般須在港課稅。 |
| 全外地營運:香港公司的所有採購與銷售,均由常駐海外的團隊在外地洽談及達成。 | 有合理理據主張利潤不源自香港(可申請離岸豁免),但必須提供充分文件證明。 |
| 跨境混合營運:部分核心工作在香港進行,部分在外地進行。 | 只要其中一份買賣合約在香港達成,初步假設須在港課稅,最終按整體事實判斷。 |
註:上表僅為原則說明,並非正式稅務裁定。稅務局會按每間公司的實際營運事實逐案審批。
Amazon 賣家的香港利得稅稅率是多少?
Amazon 賣家的利得稅採用兩級制稅率,有限公司與獨資/合夥業務的稅率有所不同。以下是稅務局最新的標準稅率:
| 業務類別 | 首 200 萬港元應評稅利潤 | 超過 200 萬港元的利潤 |
|---|---|---|
| 有限公司(法團) | 8.25% | 16.5% |
| 獨資或合夥業務 | 7.5% | 15% |
關於兩級制稅率的 2 個重要限制:
- 關連實體限制:如果你擁有多間關連公司(例如屬同一集團或受同一人控制),整個集團只有一間獲提名的公司可以享受首 200 萬的優惠稅率,其餘公司須全數按 16.5% 繳稅。
- 多項獨資業務限制:即使同一人經營多間獨資企業,每間雖視為獨立實體,但只有其中一間可享受 7.5% 的優惠稅率。
提示:想快速估算你的 Amazon 業務應繳稅款?可使用我們的利得稅計算機。
Amazon 賣家可以扣減哪些利得稅開支?
根據《稅務條例》第 16 條的一般原則(見稅務局利得稅指南):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付出的開支,一般均可扣減。
常見可扣減的 Amazon 業務開支
- 平台費用:Amazon 銷售佣金、FBA 倉儲及物流配送費。
- 推廣開支:平台上的廣告費(如 Sponsored Products 廣告)。
- 貨品成本及運費:採購貨物的成本,以及將貨品運往 FBA 或海外倉庫的物流費用。
不可扣減的開支(稅務局明確禁止)
- 東主或其配偶支取的薪酬或報酬
- 家庭或私人日常開支
- 資本性開支(如購買長期資產或辦公室裝修)
- 任何與產生業務利潤無關的開支
虧損結轉(Loss Carry-forward)安排
若你的 Amazon 業務在某課稅年度出現虧損,該虧損可結轉至未來,用來抵銷同一業務其後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從而減少未來的稅款。
在 Amazon 開網店需要申請商業登記(BR)嗎?
需要。稅務局將所有為牟利而經營的活動(包括實體店與網店)均視為業務,必須依法辦理商業登記。Amazon 賣家與一般網店的要求完全相同。
商業登記 3 大核心要求:
- 申請限期與罰則:獨資或合夥業務必須在開業後 1 個月內申請。逾期不辦最高可被罰款 HK$5,000 及監禁 1 年。
- 有限公司安排:若以香港有限公司名義開店,商業登記通常在公司註冊成立時一併辦理。
- 業務地址規定:必須提供香港的實體地址,不能僅填寫 Amazon 店舖網址或電郵地址。
營業額較小可以豁免收費嗎?
- 豁免條件:獨資或合夥業務若每月平均營業額不超過 HK$30,000(主要提供服務者為 HK$10,000),可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繳付登記費及徵費。
- 重要注意:這只是「豁免收費」,並非「豁免登記」。必須每年主動重新申請,且有限公司不適用此豁免安排。
您在 Amazon 或其他網店平台上顯示的店舖名稱,必須與商業登記證(BR)上的名稱完全相同。同一業務每額外增加一個店舖名稱,稅務局均會將其視作一間「分行」(Branch)處理。
在 Amazon 賣貨,選個人獨資還是成立有限公司?
兩者沒有絕對的好壞,主要取決於你的業務規模、風險承受能力及未來規劃。以下是兩種模式的核心分別:
| 比較項目 | 個人獨資業務 | 香港有限公司 |
|---|---|---|
| 利得稅稅率 | 首 200 萬利潤 7.5% 其後 15% | 首 200 萬利潤 8.25% 其後 16.5% |
| 法律責任 | 東主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資產受威脅) | 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
| 商業登記 | 開業後 1 個月內自行申請 | 註冊成立時一併辦理 |
| 報稅要求 | 填個人報稅表(BIR60) 總入息 ≤200 萬毋須夾附帳目 | 填公司報稅表(BIR51) 必須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 登記費豁免 | 月均營業額 ≤3 萬可申請 | 不適用 |
選擇前必知的 3 個關鍵考量:
- 獨資仍需記帳備查:即使獨資業務報稅時毋須提交帳目,法例仍規定必須妥善擬備帳目並保留所有單據(至少 7 年),以備稅務局抽查。
- 有限公司的合規成本:有限公司每年必須進行法定審計(Audit),相關的會計與審計收費必須計入你的營運預算中。
- 何時該成立有限公司?:若你打算長期擴展、引入合夥人,或需要開立商業銀行戶口(銀行對獨資戶口的審批通常較嚴格),成立有限公司會更具優勢。
沒有收到報稅表,還要主動通知稅務局嗎?
要。收不到報稅表不等於不用交稅。如果你的 Amazon 業務在某課稅年度產生應課稅利潤,但未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必須在該年度評稅基期完結後 4 個月內,主動以書面通知稅務局。
收到報稅表後的提交限期
收到報稅表後,提交限期會按業務形式而有所不同:
| 業務類別 | 報稅表類型 | 提交限期 |
|---|---|---|
| 有限公司 |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BIR51) | 通常於公司成立約 18 個月後發出,須於發出日起 3 個月內提交。 |
| 有限公司 | 其後每年的報稅表 | 須於發出日起 1 個月內交回。 |
| 獨資業務 | 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須於發出日起 3 個月內交回。 |
(註:以電子方式提交 2025/26 課稅年度報稅表,可自動寬限 1 個月。)
給 Amazon 賣家的建議:千萬不要等報稅表寄到才開始處理。開始有銷售後,就應按月整理平台帳目及保存單據,確保報稅時資料齊全,避免因遲交或漏報而被稅務局罰款。
香港有徵收銷售稅或增值稅(VAT / GST)嗎?
沒有。香港實行簡單稅制,不徵收增值稅(VAT)、商品及服務稅(GST)或銷售稅。
- 針對香港買家:向本地買家開出的發票,毋須計算或加上任何銷售稅或增值稅。
- 針對海外買家:如果你的 Amazon 買家身在海外(如美國、歐洲),該國可能會徵收當地的銷售稅或增值稅。這屬於買家所在地的稅務規定,與香港稅務無關,須按目標銷售市場向當地稅務顧問查詢。
Amazon 賣家要填 W-8BEN 還是 W-8BEN-E?
視乎你的賣家身份:個人或獨資業務填 W-8BEN;香港有限公司填 W-8BEN-E。Amazon 會在 Seller Central 的稅務資料問卷中,按你的身份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 賣家身份 | 應填表格 | 說明 |
|---|---|---|
| 個人/獨資業務 | W-8BEN | 適用於非美國籍的個人,用以證明非美國稅務居民身份。 |
| 香港有限公司 | W-8BEN-E | 適用於非美國的企業實體。 |
香港與美國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嗎?
沒有全面性協定。雙方僅在 2014 年 3 月簽訂《稅務資料交換協定》(同年 6 月生效),並未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美國稅務問題:不屬香港稅務範圍,須向美國稅務顧問查詢。
- 香港雙重課稅寬免:香港的寬免機制分幾層,即使沒有協定,仍有其他途徑申請寬免。
W-8BEN-E 表格當中的「E」代表實體(Entities,即公司或機構)。此表格專門讓非美國的「公司實體」證明其業務身分,因此絕對不適用於個人賣家。
Amazon 收入可以申請離岸豁免(Offshore Claim)嗎?
可以提出,但不會自動獲批。你必須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主動申報,並由稅務局按實際營運事實來評定。
申請離岸豁免的 3 個核心要求:
- 提供實質證據:不能只作口頭聲明。你必須在報稅時附上詳細陳述,並備妥買賣合約、電郵往來、物流單據及營運紀錄,證明產生利潤的核心活動(如採購、銷售談判)全在香港以外進行。
- 應對稅務局查詢:稅務局通常會就離岸申索發出查詢信(Query Letter),要求進一步解釋。強烈建議在報稅前,先由專業會計師檢視你的營運安排與帳目,確保理據充分。
- 事先裁定服務(Advance Ruling):若想在報稅前預先確立利潤來源地,可向稅務局付費申請「事先裁定」。具體收費與安排可參考《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 31 號》。
Sleek 如何協助 Amazon 賣家處理香港稅務?
Sleek(sleek.com)由記帳、審計到報稅都可以處理。Amazon 的平台收入、FBA 費用和廣告開支分散在多份結算報告,年底才一次過整理最容易漏單。我們會將這些報告整理成符合稅務局要求的帳目。
交給 Sleek,你可以:
- 整理平台收支:將 Amazon 結算報告及開支單據與銀行紀錄核對,按月或按年記帳。
- 處理帳目及審計:編製財務報表,並由同一團隊銜接法定審計。
- 填報利得稅報稅表:按時提交 BIR51,並處理兩級制稅率聲明。
- 評估離岸申索:先檢視你的採購、銷售及營運安排,再決定是否提出申索及所需證據。
服務範圍及計劃詳情,請瀏覽會計及報稅服務頁。若你屬小規模獨資業務(報稅毋須夾附帳目),亦可先自行妥善保存紀錄。
常見問題:亞馬遜賣家稅務
在 Amazon 賣二手貨需要辦理商業登記嗎?
視乎活動是否構成「業務」。只要買賣具持續性且以牟利為目的,不論全新或二手貨,都須申請商業登記。稅務局會按採購頻率、銷售規模及營運模式等整體事實判斷。偶爾出售個人閒置物品則不在此限。
使用 Amazon FBA 海外倉發貨,利潤算「離岸收入」嗎?
單憑貨倉位置不能斷定。貨品存放在海外 FBA 倉只是其中一項事實。稅務局看重的是「買賣合約在哪裏達成」及「日常營運(如採購、定價、客服)在哪裏進行」。若核心營運在香港,即使使用海外倉,利潤仍屬源自香港。
長居內地或海外,用香港公司營運 Amazon 要在港報稅嗎?
需要。只要是香港有限公司,無論董事或股東身處何地,收到利得稅報稅表(BIR51)後都必須按時填報,並附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至於利潤是否須繳稅,則按上述的「利潤來源地」原則判斷。
如你尚未成立公司,可了解海外人士在香港開公司的安排。
Amazon 賣家需要保存哪些銷售紀錄?要保存多久?
所有收支紀錄須保存最少 7 年。稅務局規定業務紀錄(中英文皆可)須在交易完成後保存至少 7 年。Amazon 賣家必須妥善存檔以下文件以備抽查:
- Amazon 平台結算報告(Settlement Reports)
- 供應商採購發票及收據
- 物流、FBA 倉儲及運費單據
- 平台廣告及推廣開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