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線按國籍劃分: 外籍人士走一般就業政策 (GEP),內地居民走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兩者的僱主審批門檻完全相同。
- 審批需時與成本: 申請費每宗 HK$600(不論結果均不設退款),交齊文件後入境處一般需時 4 星期處理。
- 首批 36 個月: 首次獲批的逗留期限一般為 3 年(而非坊間誤傳的 2 年)或按僱傭合約期計算,以較短者為準。
- MPF 13 個月豁免期: 除非員工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否則留港一旦超過 13 個月,僱主就必須為其供強積金。
千辛萬苦完成面試、簽妥合約,卻因為卡在「香港工作簽證」而無法確定外籍或內地新同事下星期能否如期報到?
在香港聘用非本地人才,絕非單純遞交幾份表格。作為擔保公司,簽證一日未正式批出,員工絕對不能合法開工。一旦誤墮法網,僱主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此外,外籍員工上任後的強積金 (MPF) 供款與薪俸稅申報規則,亦與本地員工大有不同。
這份最新僱主指南,將為你徹底拆解聘請非本地員工的 3 大核心合規任務。我們將跳過冗長的法例條文,直接告訴你公司需要準備甚麼文件、HK$600 申請費為何不設退款,以及新員工報到後,到底要從哪一天開始供強積金和報稅。
外籍與內地員工該申請哪種工作簽證?
為公司聘請非本地專才,第一步是根據新員工的國籍選定簽證路線。香港最常見的兩大僱主擔保簽證為「一般就業政策 (GEP)」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
無論員工走哪一條路線,入境處對僱主的審批門檻與文件要求均完全相同:
- 一般就業政策 (GEP):適用於絕大部分外籍專業人士。唯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朝鮮國民,以及一般內地的中國居民。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專為具備香港缺乏技能或經驗的內地中國居民而設。
若內地專才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破例申請 GEP:
- 持有中國護照,並已取得海外永久性居民身份。
- 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內地、港澳台除外)連續居住不少於 1 年,並直接從海外遞交申請。
GEP vs ASMTP 簽證申請對照表
為免 HR 或老闆混淆,下表直接列出兩大計劃對公司的實際要求,兩者完全一致:
審批項目 | 一般就業政策 (GEP)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 |
僱主要證明的 3 件事 | 職位真實、本地無法輕易填補、薪酬福利貼近當時市場水平 | 條件完全相同 |
僱主必須上載的文件 | 僱傭合約、商業登記證、經濟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資料 | 條件完全相同 |
成立未滿 1 年的公司 | 須額外提交詳細的業務計劃書 (Business Plan) | 條件完全相同 |
不要將常規的工作簽證與以下計劃混淆:
- 高才通與優才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均由申請人自行提出,絕對不需要僱主作擔保。
- 科技專才特定路線:「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TechTAS)」另設配額、指定工種及年齡限制(18 至 40 歲),有別於上述常規的專業人士路線。
- 隨行受養人權益:GEP 或 ASMTP 獲批者的受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
擔保外籍員工,入境處要公司證明甚麼?
入境處審批工作簽證時,極度關注「擔保公司」的真實性與財力。作為擔保人,你必須滿足 4 大核心條件:
- 真實空缺: 職位確實在公司架構內,非為簽證虛設。
- 本地缺人: 無法輕易在香港聘得具備相關技能的人才。
- 市價薪酬: 總薪酬(含底薪及房屋福利)須達本港專才市價。(註:入境處無硬性最低薪金要求)
- 財政穩健: 公司具備真實業務及足夠營運資金支付該薪金。
若公司不符合任何豁免條件,必須透過入境處網上系統上載以下文件:
- 僱傭合約或聘書: 清楚列明職位、薪酬福利及合約期。
- 有效商業登記證 (BR): 公司最新副本。
- 財政證明: 最近期核數報告、損益表或利得稅報稅表。
- 業務背景: 簡述日常運作、產品及目標市場。
若公司屬香港主板或創業板上市,或過去 24 個月內曾成功獲批非本地僱員簽證,入境處將直接豁免你提交上述的 BR、財政證明及業務背景資料。
成立未滿一年的初創公司可以擔保嗎?
絕對可以。若公司尚未有核數報告或報稅表,只需改為提交一份詳細的業務計劃書 (Business Plan),並確保涵蓋以下 4 項數據:
- 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來源及預計注資金額。
- 營運模式: 解釋核心業務及盈利模式。
- 財務預測: 來年的預計營業額、毛利及純利數據。
- 創造就業: 擬為香港市場創造多少個本地職位。
申請必須由員工填妥 ID 990A,公司填妥 ID 990B。目前入境處已全面數碼化,不接受郵寄、親身或傳真,所有表格及證明必須經網上系統遞交。
甚麼情況可以「免交」本地招聘證明?
只要符合以下任一便利措施,公司即可豁免提交本地招聘證明:
- 頂級薪酬: 該職位年薪(連房屋福利)達港幣 200 萬或以上。
- 內部調職: 跨國公司內部調職(須屬管理/專業級、任職滿 1 年,且人數合乎公司比例)。
- 百大名校加持: 員工持全球四大排名(THE, QS, 上海交大, U.S. News)前 100 名大學學位。(可同時免交工作經驗證明)
- 人才清單: 職位符合香港政府指定的「人才清單」專業領域。
若申請人曾獲批 GEP / ASMTP 等簽證,雖然可免交「個人」學歷與經驗證明,但並不代表豁免「公司」的本地招聘證明,切勿漏交!
申請香港工作簽證要等多久?收費及獲批年期怎樣計?
在收妥所有證明文件及申請費後,入境處一般需時約 4 個星期 處理工作簽證(包括「一般就業政策 GEP」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的申請。
最新簽證收費表(2025 年 2 月起生效)
「一般就業政策 (GEP)」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的收費標準完全一致。請注意:同一宗申請的主申請人與隨行受養人(家屬),須各自獨立計算收費。
收費項目 | 費用 | 繳交時間與備註 |
簽證申請費 | HK$600 | 遞交申請時繳付。不論批出、拒絕或撤回,一律不設退款。 |
簽證簽發費 (逗留期超過 180 日) | HK$1,300 | 簽證獲批時繳付。註明逗留 6 個月或以上 之簽證屬此級別。 |
簽證簽發費 (逗留期不超過 180 日) | HK$600 | 簽證獲批時繳付。 |
首次獲批及延期模式(36 個月起跳)
根據現行政策,首次獲批的逗留期限一般為 36 個月(3 年),或按僱傭合約的有效期批出,以較短者為準。
至於其後的成功延期(續簽),通常會按 「3 年 ➔ 2 年」 的模式往下批出,或按合約剩餘期限批出,同樣以較短者為準。
簽證延期(續簽)的 3 大合規鐵則
- 把握黃金申請期: 延期手續必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 3 個月內 提出,且最遲須在屆滿前 6 星期 遞交。(續簽同樣須繳付 HK$600 申請費,不設退款)。
- 續簽文件極簡化: 若員工沒有轉換工作,只須上載現任僱主發出的證明信(列明職位、每月薪金、福利及僱用期)即可。
- 嚴禁逾期逗留: 簽證仍在審批中,絕不代表員工可以合法留過期!除非獲入境處處長特別批准,否則必須在原定逗留期限屆滿前離港,逾期逗留即屬刑事罪行。
持工作簽證的外籍員工要供強積金嗎?
必須供款,但法例為外籍人士設有專屬的「13 個月豁免期」。
若外籍員工留港累計超過 13 個月,且沒有參加海外的退休計劃,豁免即告結束。僱主必須在第 13 個月完結翌日起計的 60 日內,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一般規則是:年滿 18 至 64 歲、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的僱員,須在受僱首 60 日內登記。工作簽證的 13 個月豁免,則是建基於這條規則之上的例外情況。
供款額:有關入息的 5%
強制性供款設有上下限,月薪僱員的最低有關入息為 HK$7,100,最高為 HK$30,000。
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強制性供款 | 僱員強制性供款 |
低於 HK$7,100 | 有關入息 × 5% | 無須供款 |
HK$7,100 至 HK$30,000 | 有關入息 × 5% | 有關入息 × 5% |
高於 HK$30,000 | HK$1,500 | HK$1,500 |
供款日期
- 僱主:供款由僱員受僱首日起計
- 僱員:首 30日 豁免供款(此豁免不適用於僱主)
- 供款日:月薪僱員於糧期完結後翌月第10日 繳款
逾期供款的後果
- 罰款 HK$5,000 或拖欠款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
- 一經檢控,最高可判監 4年 及罰款 HK$450,000
海外僱員 vs 在港工作
- 人在香港以外受僱、亦在香港以外工作,屬「海外僱員」安排,不在上述登記範圍
- 住在香港以外、但在香港工作,按積金局涵蓋範圍,仍須供款
只要外籍員工獲准留港 13 個月或以下,或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即可豁免供強積金。請留意,一旦留港總日數超過 13 個月,豁免期將於第 13 個月完結的翌日即時結束!
聘用外籍員工,僱主需要每月代扣薪俸稅嗎?
不需要。
香港並無按月預扣薪俸稅 (PAYE) 的制度,稅款由僱員自行申報及繳納。僱主在稅務上的法定責任,僅限於妥善備存薪酬紀錄最少 7 年,並按時向稅務局 (IRD) 遞交相關的僱主申報表。
薪酬紀錄要保存多久?
僱主須提交的申報表
表格 | 提交期限 | 份數 |
IR56E | 受僱開始後 3 個月內(適用於可能須繳薪俸稅的新僱員) | 每名僱員 1 份 |
IR56F | 停止受僱前 1 個月 | 每名僱員 1 份 |
IR56G | 預計離港日期最少 1 個月前(適用於長期或永久離港) | 每名僱員 2 份 |
申報表副本須交予僱員,方便其填寫個人薪俸稅報稅表。填表細節可參閱[僱主報稅表指南]。
提交 IR56G 後:暫停發放款項
- 薪金、佣金、花紅
- 發還的租金或開支
- 任何以現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的款項
延伸閱讀:如果這是公司聘請的第一名僱員,僱傭合約、僱員補償保險及糧單的準備時間,可參閱[聘用首位僱員指南]。
Sleek 如何協助你準備僱主文件?
Sleek 專注提供專業理帳、核數及計糧服務(不代辦簽證)。簽證須由公司或顧問自行遞交,而 Sleek 則為你備妥入境處最看重的「公司財務證明」,以及員工上任後的合規申報:
- 出具審計報告 (Audit): 由專業團隊為你編製入境處首選的「公司經濟狀況證明」。
- 備妥利得稅報稅表 (PTR): 提供最新且合規的報稅表,作為簽證審批的後備財務證明。
- 無縫處理 IR56 報稅: 透過計糧服務,代辦新聘 (IR56E)、離職 (IR56F) 或離港清稅 (IR56G) 申報。
- 精準把控 MPF 死線: 系統化追蹤 13 個月豁免期,期滿立即安排 MPF 登記與供款,助你避開高額罰款。
入境處收取的 HK$600 申請費,不論審批結果如何均不設退款。建議確保公司的財務證明文件(如審計報告)已準備就緒,才正式遞交申請。
稅務服務和合規方面的專業知識。
450,000
遍佈全球的企業。
滿意度來自
16,000 名接受調查的客戶。
常見問題:香港工作簽證
簽證還在審批,員工可以先上班嗎?
絕對不可以。 除非該員工已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否則外籍人士必須先獲批工作簽證方可合法開工。即使申請人目前合法留港,遞交申請時上載的入境標籤 (Landing Slip) 絕不等於「開工許可」。未批出簽證前開工屬違法行為,僱主與僱員均須負上刑責。
員工轉換工作,原來的簽證可以繼續用嗎?
不可以。 香港的工作簽證是「跟公司」的。以僱傭身份獲准來港的專業人士,只可從事入境處批准的指定工作。若要轉換僱主(轉工),必須事先向入境處申請「轉換工作」許可,並重新繳付 HK$600 申請費(不設退款)。 (註:符合「頂尖人才」類別且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的專業人士,方可改為透過網上系統直接通知入境處。)
申請延期(續簽)一定要交薪俸稅評稅通知書嗎?
一般續簽不需要。 若員工沒有轉換工作,續簽時只需上載現任僱主發出的證明信(列明職位、薪金、福利及僱傭期)即可。只有在港工作不少於兩年,並有意申請成為「頂尖人才」類別以獲取更長逗留期的申請人,才需要遞交上一年度應評稅入息達 HK$200 萬的評稅通知書。
受養人簽證 (Dependent Visa) 的員工要供強積金嗎?
需要。 根據積金局指引,受養人簽證持有人是受 MPF 制度涵蓋的。由於他們並非以「工作簽證」獲准入境,因此絕不適用於「13 個月強積金豁免期」。只要該員工年滿 18 至 64 歲、連續受僱滿 60 日,僱主就必須按一般僱員規定為其登記強積金並供款。(詳情見 [受養人簽證申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