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的證監會牌照規定 – Sleek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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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司或個人擬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時,都需向在香港監管制度下的證劵及期貨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申請相關類別的受規管活動牌照,如果公司乎合有關描述,亦都需要取得牌照。
還有,如果您要作個人指導或進行這些受監管活動,您便要得到在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條例)監管下的相關證監會牌照。要知道更多關於證監會牌照制度和其規定,請繼續看下去。
目錄:
為何證監會牌照和您的業務有關?
當企業持有人想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他們要向證監會取得牌照或登記,除非他們乎合其中一種特定豁免類別。
您要取得牌照,除非:
- 您是認可的金融機構 (銀行或存款公司) 並且在進行一個或多個受規管活動的業務;
- 您積極地向公眾推廣您提供的可視為受規管活動的服務 (如果是在香港提供);
- 您以個人為主事人作相關的任何受規管活動、執行受規管職能
證監會受規管活動牌照類別
公司(或個人) 應基於業務的性質申請一個或多個牌照以進行擬議受規管活動,受規管活動已在證監條例中被定義和分組成12類型活動,包括:
第1類 – 證券交易
第2類 – 期貨合約交易
第3類 – 槓桿式外匯交易
第4類 – 就證券提供意見
第5類 –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第6類 – 就企業融資提供意見
第7類 –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第8類 – 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第9類 – 資產管理
第10類 –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第11類 – 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或就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提供意見(尚未運作)
第12類 – 為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提供結算服務
由《2014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2014年第6號)新增的附表5第1部第12類記項,在該記項關乎附表5第2部的新的豁除服務的定義的(c)段的範圍內,於2016年9月1日開始實施。
請參閱《2016年〈2014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 (生效通告)》 公告(2016年第27號法律公告) 的(g)段。
證監會牌照可豁免嗎?
證監會指明,在證監條例下,有多種常見情況下,可申請豁免發牌規定的。例如,如果您已獲發第9類受規管活動 (資產管理)牌照,而您又希望進行第2類 (期貨合約交易) 及/或第5類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您不必分別獲得這些活動牌照,只要這些活動僅是為了資產管理的業務而進行的。
換言之, 下單交易或提供投資意見/研究報告的基金經理只需有第9類牌照,就可管理客戶證券及/或期貨合約的投資組合。其他證監會牌照豁免還包括專業投資者豁免和公司集團豁免。
如何申請證監會牌照?
要申請證監會牌照,公司必須是在香港成立或在香港公司登記處完成登記 (非香港公司)。
當評估牌照申請(個人和公司)時,證監會會審查牌照申請者是否切合和適合發牌的目的。
有些因素會影響最終的決定,包括:
- 財政狀況或償付能力
- (與預設公司) 就工作角式的性質,有相關的教育或其他資格或經驗,
- 有能力,合法和公平地的去執行受規管活動
- 申請者和其他相關個人的聲譽,性格,可靠度,以及財務誠信
再者,每間持牌公司都要任命兩名負責人員直接監督每個受規管活動的運作。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是執行董事(董事局成員或直接參與業務監督的員工)此外,他們當中最少一名必須隨時可以參與監督業務。
證監會牌照申請所需文件
要提交申請,牌照申請者要交付訂明費用並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包括:
- 商業計劃書
- 合規手冊
- 申請表格
- 其他補充文件
- 所有文件都必須與牌照申請人及其提議的負責人員和大股東有關。
證監會牌照申請所需時間
證監會處理申請所需的時間是取決於已遞交的申請和證明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
請記住,證監會有處理申請的服務承諾,由證監會正式接納申請,處理的時間會因各種因素而有異:
- 您提供的服務類別或產品
- 申請的質量和完整性
- 證明文件的質量
- 對您的申請作出的隨後變動
- 個人申請者取得香港工作簽證所需的時間
- 為了乎合資金規定而注資所需的時間
- 其他監管機構回應審查請求(適用時)所需的時間
- 申請人對提供跟進資料要求的回應時間
- 當期正要處理的申請宗數
以下是證監會提供的估算:
- 企業牌照申請 – 15個星期 (預計處理時間)
- 負責人員申請 – 10個星期
- 一般持牌代表申請 – 8個星期
- 臨時持牌代表申請 – 7個工作天
總結
如果您打算在香港申請證監會牌照考試,在遞交申請之前,請細心考慮這個簡要指引,並多看幾遍,重要的是把一切做對,從而使處理時間減到最少,錯誤的機會降到最低。如您看完證監會牌照類別和申請的相關規定後仍然覺得太複雜,這情況我們是了解的, 若您對證監會牌照和規定有任何不明白的,歡迎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