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 只要你持有效香港簽證(就業 / 投資 / 人才 / 就讀)或屬永久性居民,即可提出申請。
- 年滿 60 歲父母: 僅限你(保證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限制,方可擔保。
- 工作權限: 除學生簽證的受養人外,獲批後即可在港自由工作,無須另申簽證。
- 入息門檻: 無硬性最低存款或收入規定,只需證明有能力維持家人在港的基本生活即可。
申請香港受養人簽證,往往是海外企業家與專業人士移居香港前最著緊、卻也最容易滿頭問號的一環。當你的工作或投資簽證終於有了眉目,下一步自然是擔心家人的安頓問題:配偶能不能一起過來?來港後可不可以合法上班?孩子上學又該辦理甚麼手續?
其實,香港的受養人政策相當具彈性。只要你(保證人)獲准來港就業、投資、就讀、透過人才計劃來港,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有機會擔保配偶、18 歲以下未婚子女,甚至 60 歲以上的父母來港居留。更重要的是,除了學生簽證的受養人外,絕大多數受養人都可以在香港自由工作,無須額外申請工作簽證。
這篇 2026 年最新指南將為你化繁為簡。下文將按保證人身份,清楚列出誰有資格申請、必備文件清單、最新收費標準,以及來港創業時「開公司與辦簽證」的黃金先後次序。
甚麼是香港受養人簽證?
受養人簽證(Dependant Visa)是一項入境安排,讓合資格保證人的家屬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此安排有別於一般工作簽證或投資簽證。
簽證條件與保證人掛鈎
你(保證人)的留港身份,將直接決定家屬的各項簽證條件:
- 申請資格: 並非所有簽證類別均容許攜同受養人。
- 獲批逗留期限: 通常與你的簽證期限一致。
- 在港權限: 包括是否獲准在香港合法工作或就學。
電子簽證與內地居民須知
- 海外及台灣居民: 獲批後入境處會發出「電子簽證」(e-Visa),入境時須連同有效旅行證件一併出示。
- 內地居民: 另需向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相應的赴港逗留簽注(D簽)。
保證人及受養人資格一覽:誰可以申請受養人簽證?
合資格的保證人包括以下三類:
- 獲准留港就業、投資、受訓或就讀的人士
- 根據指明人才及投資計劃來港的人士
-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約束的香港居民
各類保證人可申請的受養人類別及工作權限如下:
| 保證人身份 | 配偶/民事伴侶 | 18歲以下未婚子女 | 60歲或以上父母 | 受養人在港工作權限 |
|---|---|---|---|---|
| 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受逗留期限約束 | ✔ 可以 | ✔ 可以 | ✔ 可以 | 不受就業限制 |
| 就業/投資/人才計劃身份 | ✔ 可以 | ✔ 可以 | ✕ 不可以 | 不受就業限制 |
| 來港就讀身份* | ✔ 可以 | ✔ 可以 | ✕ 不可以 | 須事先獲入境處處長批准 |
只要你以就業、投資、人才計劃或永久性居民身份留港,配偶及子女一般均可以受養人身份來港,並自由工作。至於父母,則僅限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約束的保證人申請攜同。
注意事項
- *就讀身份限制: 受入境事務處就非本地學生攜同受養人的最新限制約束。
- 配偶定義: 包括符合入境事務處條件的民事伴侶。
- 內地居民規定: 內地中國居民一般不適用受養人安排,除非保證人屬特定類別(如獲准許的人才計劃人士)。
保證人須符合甚麼條件?
入境事務處並未設定明確的最低收入或存款門檻。然而,你的家屬簽證申請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核心條件,方獲考慮:
- 真實關係: 申請人與你(保證人)須提供充分且合理的關係證明文件。
- 無不良紀錄: 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或不良入境紀錄。
- 生活及居所安排: 你須具備足夠經濟能力,將受養人在港的生活維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並提供合適的居所。
入境處審批講求實質證明,而非套用固定公式。保證人須提交充足的經濟狀況證明,例如近月銀行月結單、存摺、稅單及薪金證明;同時亦需提供住址證明,例如租約副本或按揭供款紀錄。
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條件,入境事務處處長仍對個別申請保留絕對的審批及拒絕權。任何中介或機構均無法保證申請必定獲批。
持受養人簽證可以在港工作或升學嗎?
受養人簽證持有人在港的就業與升學權限,主要取決於保證人的簽證類別。
就業權限:視乎保證人身份
- 自由就業(毋須額外申請):若保證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受逗留期限約束的居民,或透過就業、受訓、投資及各類人才計劃來港,受養人可自由在港從事任何合法工作,毋須另行申請工作簽證。
- 受限或須事先獲批:若保證人為來港就讀的非本地學生,受養人從事僱傭工作將受到嚴格限制,通常須事先獲得入境處處長批准方可受僱(部分學生簽證類別的受養人甚至完全禁止在港工作)。
升學權限:一律毋須事先批准
持受養人簽證在港就讀各級課程(包括幼稚園、中小學、大專及大學),一律毋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可直接向相關院校提交入學申請。
稅務須知:依法申報薪俸稅
受養人在港工作所賺取的收入,稅務規定與外籍人士及其他非本地僱員無異,必須依法向稅務局申報並繳納薪俸稅(Salaries Tax)。
配偶在港已獲聘用:申請受養人簽證 vs 獨立工作簽證?
若配偶在港已獲聘用,應申請「受養人簽證」還是「獨立工作簽證(如一般就業政策 GEP)」?兩者各有優劣。
受養人簽證的優勢在於轉工彈性極高,惟簽證身份與保證人直接掛鈎;獨立工作簽證則身份獨立,但僅限於從事入境處批准的特定工作。
請注意,申請受養人簽證的大前提,是你的配偶(即保證人)必須屬於入境處訂明的合資格類別。
簽證選項全面比較
| 比較項目 | 受養人簽證 (Dependant Visa) | 獨立工作簽證(如一般就業政策 GEP) |
|---|---|---|
| 簽證保證人 | 配偶(保證人) | 在港僱主 |
| 轉換工作權限 | 不受限制(毋須事先獲入境處批准) | 受限(轉工須事先取得入境處處長批准) |
| 獲批逗留期限 | 通常與保證人的簽證期限一致 | 一般為僱傭合約期或 36 個月(以較短者為準) |
| 續期準則 | 保證人仍具備合資格身份,且持續在港居住 | 申請人仍符合相關計劃資格,且僱傭合約延續 |
關於香港居留權(ROA)
無論持有哪一種簽證身份,只要符合在港 「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 的法定要求,均可依法申請香港居留權(即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受養人簽證申請指南:流程、時間與費用一覽
申請受養人簽證主要透過「政府一站通」網站遞交。入境處在收齊所有必需文件及費用後,一般需時約 6 星期處理。
捷徑提示:隨行受養人
若保證人正在網上申請工作簽證或投資簽證,可於同一份申請中加入隨行受養人(Accompanying Dependant),毋須分開遞交。
步驟一:準備申請文件
| 申請人類別 | 必須上載的文件 |
|---|---|
| 受養人(申請人) |
|
| 保證人 |
|
文件注意事項:
- 翻譯要求: 所有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必須附有經核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 內地居民: 若尚未獲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可先提交內地居民身份證。
- 未成年申請人: 16 歲以下受養人的申請表,必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步驟二:網上遞交流程
- 填寫表格: 於「政府一站通」填寫網上申請表,並上載上述所有文件。
- 繳付申請費: 若保證人屬「指明計劃」類別,需在遞交申請時同時繳付申請費。
- 下載電子簽證: 申請獲批後,按入境處發出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的連結繳付簽證費,並下載「電子簽證」(e-Visa)。
處理時間
新申請在入境處收齊所有文件及費用後,一般需時約 6 星期。若文件或費用不齊全,入境處將不會開始處理程序。
步驟三:簽證費用一覽(2025年最新收費)
| 保證人類別 | 申請費 (Application Fee) | 簽證費 (Visa Fee) |
|---|---|---|
| 指明計劃 (如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等) | HK$600 (無論獲批與否,概不退還) | HK$1,300 (逗留超過 180 天) HK$600 (逗留 180 天或以內) |
| 其他類別 (如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來港就讀人士的受養人) | 不適用 | HK$330 |
收費備註:主申請人與受養人須各自繳付相關費用。上述「指明計劃」收費由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實施,最終收費以入境處最新公佈為準。
受養人簽證續期及逗留期限如何安排?
受養人獲批的逗留期限,直接取決於保證人的簽證身份。
一般情況下,就業、投資或人才計劃受養人的期限與保證人一致;永久性居民的受養人則按入境處指定的固定模式批出;而來港就讀人士的受養人,首次通常獲批 12 個月。
各類保證人的續期模式一覽
| 保證人身份 | 一般獲批逗留期限 | 申請續期時間及條件 |
|---|---|---|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不受逗留條件限制的居民 | 配偶及子女:「3-3年」模式 父母:「2-2-3年」模式 | 簽證屆滿前 4 星期內遞交 (遞交申請時,受養人必須身處香港) |
| 指明計劃 (如就業、人才、投資計劃) | 與保證人的簽證期限直接掛鈎 | 簽證屆滿前 3 個月內遞交 (建議最遲於屆滿前 6 星期提交) |
| 來港就讀的非本地學生 | 首次通常為 12 個月,其後按年續期 | 簽證屆滿前 4 星期內遞交 |
續期審批準則與處理時間
入境處在審批延長逗留期限(續期)申請時,會嚴格審查以下條件:
- 資格存續: 申請人仍符合受養人資格,且與保證人的關係無變(例如婚姻關係依然存續,若離婚或保證人身故,簽證通常無法續期)。
- 真正在港居住: 保證人必須證明仍真正在港居住(Genuinely residing in HK),入境處可能會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工作證明或生活軌跡等文件。
處理時間: 文件齊全的續期申請,一般需時約2 至 3 星期處理。
持受養人簽證住滿 7 年,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嗎?
可以。根據入境處規定,受養人只要在港符合 「連續通常居住」(Ordinarily Resident)滿 7 年的條件,即可依法申請核實香港居留權資格,從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不過,中國籍與非中國籍受養人在計算這 7 年期限及申請要求上,存在關鍵的法定差異:
中國籍 vs 非中國籍受養人
| 申請人類別 | 7 年居港期計算方式 | 申請時身處地點 | 額外聲明要求 |
|---|---|---|---|
| 中國籍 | 在任何期間內連續通常居港滿 7 年即可 | 無嚴格限制 | 毋須聲明 |
| 非中國籍 | 必須緊接在申請前連續通常居港滿 7 年 | 申請時必須身在香港並屬合法逗留 | 須填寫ROP146 表格,聲明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 |
證明「通常居住」的常見文件清單
入境處不會單憑簽證標籤批出居留權,申請人必須提交實質的生活軌跡證明。常見獲接納的文件包括:
- 教育紀錄: 學校成績表、畢業證書、學生證
- 就業證明: 僱傭合約、薪金證明、強積金 (MPF) 供款紀錄
- 財務及住址證明: 銀行月結單、薪俸稅評稅通知書(稅單)、租約副本、差餉及公用事業收費單據
受養人身份不會「自動」轉為永久居民
住滿 7 年後,你的受養人簽證並不會自動升級為永久居民身份。你必須主動向入境處提交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資格申請書」(ROP 145)。在申請獲批並換領「三星」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你仍需確保持有有效的受養人簽證或相關逗留簽證,以免簽證中斷影響 7 年連續性。
來港創業:公司、簽證與家人應按甚麼次序處理?
最順暢且獲批率最高的策略是:先成立香港公司 ➔ 再申請「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 ➔ 家人於同一申請中隨行(或其後申請受養人簽證)。
入境處在審批創業簽證時,會重點考察業務的實質貢獻。擁有一間已註冊的實體公司,能為你的業務計劃書 (Business Plan)、投資金額及本地職位創造提供最具體的證明,大幅提升說服力。
創業來港三步曲
- 成立公司:董事毋須為香港居民,海外人士可全程遙距辦理,毋須親身來港。
- 申請企業家簽證:入境處審視業務計劃、財政資源、投資額及本地職位;處理約 4 星期,首次逗留最長 36 個月。
- 家人隨行: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於同一網上申請遞交;逗留期限與你掛鈎,獲批後可在港工作及就讀。
內地中國居民注意事項
「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不適用於內地中國居民。你可先成立公司,再經「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或「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來港,家人的隨行安排與上述相同。
Sleek 怎樣協助海外創業者在香港開公司?
簽證審批權雖歸入境事務處,但公司註冊絕對可以先行備妥。將行政手續交由 Sleek 為你妥善處理:
- 遙距註冊: 全程網上完成香港有限公司註冊手續,毋須親身來港。
- 法定公司秘書: 由持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出任,處理法定申報及維護法定登記冊。
- 中環註冊地址: 提供中環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代收政府及法定信件。
- 公司戶口: 經 Sleek 合作夥伴開立公司收付款戶口,應付日常業務收支。
企業家簽證及受養人簽證須由你本人向入境事務處申請,Sleek 不代辦簽證。然而,我們為你備妥的公司註冊及合規文件,正是入境事務處審視的關鍵證明材料。
常見問題:受養人簽證
持受養人簽證可以在香港開公司嗎?
可以出任公司董事,甚至親身經營業務,但需視乎保證人的身份。
一般情況(保證人為永久居民或工作/投資簽證持有人):
根據《公司條例》,非香港居民亦可獲委任為公司董事。此類受養人一般毋須額外申請工作簽證,即可在港工作及營運你的公司。
特殊情況(保證人為來港就讀的學生):
若保證人持學生簽證,其受養人除非事先獲得入境處處長批准,否則不可在港從事僱傭工作;如打算親身營運公司,應先向入境處確認。
持受養人簽證在港工作,需要供強積金 (MPF) 嗎?
需要。受養人不適用強積金的「13個月豁免」條款。
根據積金局 (MPFA) 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只有「純粹基於工作原因獲批簽證,且預計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的人士才可獲豁免。
由於受養人簽證是基於「家庭團聚」而非「工作」批出,因此不適用此豁免。只要受養人受僱滿 60 日,僱主及僱員雙方均必須依法作出強積金供款。
持受養人簽證需要申請香港身份證嗎?
視乎年齡及獲批的逗留期限。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若受養人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便必須在抵港後的 30 天內,親身前往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並申領香港身份證:
・年滿 11 歲
・獲准在港逗留超過 180 天
若未滿 11 歲,或獲批的逗留期限少於 180 天,則毋須強制登記。
受養人短暫離港後再回港,需要重新申請簽證嗎?
不需要,但必須符合兩個大前提:
・簽證依然有效: 必須在入境處批核的「逗留期限」內回港。
・簽證條件未變: 受養人與保證人的關係維持不變(例如沒有離婚),且保證人仍具備擔保資格。
只要滿足上述條件,受養人可憑有效的電子簽證 (e-Visa) 及旅行證件自由出入境,毋須每次重新申請簽證。